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联华七贡农产品综合深加工生产(一期)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城东工业园F4-3 地块
******有限公司;
四、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五、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