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2025年度至2026年度购买继承(遗赠)公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度至2026年度购买继承(遗赠)公证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购买公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不动产继承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登记人员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对程序和要求难以把控,易引发行政诉讼和相关法律后果,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压力和潜在风险不断增加。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公证”一件事改革(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2】1号):“鼓励支持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公证机构深度合作,公证机构可以公证书、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形式为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事实认定依据和法律适用参考,从而化解或减轻登记风险,更好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服务费用应不低于公证服务成本,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减轻群众负担。”
故拟通过政府购买公证服务方式,由公证机关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出具公证书,群众凭公证书办理不动产继承、遗赠事项。
理由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条“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浙江省桐乡市公证处作为桐乡当地唯一公证机关,依法承办本辖区内涉外经济、民事公证业务,熟悉桐乡当地不动产相关情况,工作人员通过国家相关司法考试,对继承材料查验、审核专业性强,能胜任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材料不够规范、审查难度较大的继承、遗赠等案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桐乡市公证处
地址:******服务中心1号楼6楼西厅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服务中心3#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沈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3-******
传 真:
地 址:******街道茅盾西路2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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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公证.pdf (5.1 M)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