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招标编号: | GW2024-QY726 |
项目名称: | 天然香料委外加工生产服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规模: | 人民币200万元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招标内容、范围: | 天然香料委外加工生产服务,数量:一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应可开具正式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5、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截图或打印件。6、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因行贿被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3)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实际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4)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或实际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向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下列主体的行贿行为,视同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②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③执行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针对(1)-(4)条款,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最终结合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12日下午17:30时止。获取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元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17日9:00 |
递交方式及地点: | ******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开标厅2 |
开标地点: | ******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开标厅2 |
监督部门: | ******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派驻办(规范办),****** |
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阳路1号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银行大厦21楼联系方式:叶涵殷、黄晓玲、郑莹莹,0592-******、******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其他: | ******有限责任公司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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