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五章/二、技术要求/1.5.7调整为:“成交供应商可提供云端部署或本地化部署,在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对服务器、数据库、中间件、网络设备等IT基础设施进行变动,成交供应商应积极对提供的软件及时进行免费迁移、免费适配、免费对接等工作,确保该项目所部署的系统在新的软硬件环境下稳定运行,主要迁移、安装、部署等工作均在采购人现场完成。因适配国产化系统需要的自身软件升级、二次开发、人工、差旅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磋商文件第五章/二、技术要求新增1.5.8:“成交供应商提供本地化部署时,平台应兼容国产化平台(具体详见******/aqkkcp/)。”
3、磋商文件第二章/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商务部分评分2-3调整为“供应商书面承诺:成交供应商可提供云端部署或本地化部署,在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对服务器、数据库、中间件、网络设备等IT基础设施进行变动,成交供应商应积极对提供的软件及时进行免费迁移、免费适配、免费对接等工作,确保该项目所部署的系统在新的软硬件环境下稳定运行,主要迁移、安装、部署等工作均在采购人现场完成。因适配国产化系统需要的自身软件升级、二次开发、人工、差旅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注:成交供应商提供本地化部署的,平台应兼容国产化平台(具体详见******/aqkkcp/)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完整书面承诺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4、磋商文件中有要求提供系统部署报告的调整为“系统部署报告(本地化部署须提供)”。
5、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1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其他事项不变。
按磋商文件规定,本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告如与磋商文件及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