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253号
******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青口镇宏屿河、青山渠疏浚整治工程建议书的函(青政函〔2024〕19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保障河道行洪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青口镇宏屿河、青山渠疏浚整治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青口镇宏屿河、青山渠疏浚整治工程(项目代码: 2412-350121-04-05-391831)
二、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分两部分:1、对宏屿河进行清淤,起于淘江,终于 G104,长1301.4米,宽度5-15米,淤泥厚度约1米,清淤量约8277.19立方,清淤以《福州青口投资区(青口、祥谦、尚干片区)防洪排涝规划报告》河底高程为控制标高;2、对青山渠进行清淤,河长2953.52米,宽度4-8米,淤泥厚度约0.8米,清淤量约6098.43 立方,控制标高以青山渠底部铺装为准。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220.81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函复
******改革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