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松溪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相关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有关要求,2024年我县需遴选项目基地3个。现将具体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科技示范基地
2024年我县需遴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3个
1.遴选对象
本县内已在工商部门注册,并在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
2.遴选条件
①拥有自主产权或流转合同期在10年(含)以上;
②有技术团队,有能力举办现场观摩和培训;
③能与市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开展技术对接;
④能够带动周边农户应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增加农民收入;
⑤基地规模:100亩(含)以上;
⑥具有开展试验示范的能力。
3.申报材料
①基地申报表。
②营业执照。
③自主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
④基地建设方案(需体现所展示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计划开展的试验示范和培训等相关内容)。
4.建设标准
①有明确的技术团队负责人,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②每个基地示范推广本县主导品种1个、主推技术2项以上(其中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区域内主推技术基地内实现全覆盖试验示范),组织开展观摩培训4次以上,年终需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如图片、培训资料课件、签到表等)。
③基地要建立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合作长效机制,与至少1个市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紧密对接,发挥试验、展示、示范、培训作用,将基地建设成为“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示范基地,带动引领当地主导产业发展。
④基地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标明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
⑤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基地建设方案、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县科技宣传教育站。
5.遴选程序
符合遴选条件,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企业自愿提出申请;项目考评小组实******农村局务会议研究,并经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以上无异议,确定为本项目的年度试验示范基地。
6.补助方式
基地建设完成后,承担基地建设的主体需及******农村局组织相关项目考评小组对照基地建设标准对基地建设进行实地验收,经县项目考评小组评分,得分在95分以上的,给予每个示范基地物化补助8万元;得分在95分以下的95分以下的,每降1分扣2000元;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不予以补助。
补助经费用于场所(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费用。所购置的实物需有正式发票、实物的图片等相关材料。
有申报意向的,请于2024年9月3日前,******农村局科教站,联系方式:0599-6088693,******095(刘女士),******。
附件:1.松溪县2024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
******农村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