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袋装饮用水采购项目(二次) ******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4-FS153-1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袋装饮用水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品目编码及名称 | 允许进口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谈判保证金 (万元) |
1 | 袋装饮用水 | A****** 自然水 | 否 | 1批 | 57.6 | 0.57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供应商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③单位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保障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5)供应商须提供至本项目响应******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供应商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竞争性谈判******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
******有限公司
******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02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媒体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
联系方式:杜警官,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联系方式:林娜,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