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0号)精神,市县财政配套资金标准为每亩287.48元(其中:永泰县作为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县财政投入全额由省级财政承担),市、县按照2:8比例分担,市级配套资金57.5元/亩、共计62.215万元******财政局申请切块下达。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农田处反映。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11月4日。
联系电话:0591-******
电子邮箱:******
附件:2024年农田建设市级配套资金分解表
******农村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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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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