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S217线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万湖村至上京镇梅林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砂石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FJSX(CG)SM-2024-018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6.2、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5:00-18: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736号沪明新村12幢1120室)。
6.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若需邮寄,需另加50元。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上午10:00。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大田分中心5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0、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永兴路37号
邮编:365000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98—******
******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736号沪明新村12幢1120室
邮编: 3650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三明钢花支行 |
银行账号:************204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于2024年10月25日下午17:00时前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8714
序号 | 工程细目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碎石 | 4.75-19mm,16-31.5mm | m3 | 29785 | ******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 48714元 |
2 | 机制砂 | 中粗砂 | m3 | 10382 | ||
3 | 石粉 | / | m3 | 88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