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工程名称 | 海沧区排洪渠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若干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26〕4 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招标文件-第 2 章投标须知-第 1 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23-条款号 18.1/18.2.1“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 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修改为“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种形式提交。” 二、本工程施工图纸已做调整,调整后的施工图纸随本次答疑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其他”栏目中下载。 三、因本工程施工图纸调整,故原公告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作废,以本次答疑纪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四、本工程原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待定”修改为:“2026年4月27日09时00分”。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五、本答疑纪要如与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二)及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纪要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纪要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6年04月14日 |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6年04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