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大布粮食仓储新建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松溪县大布粮食仓储新建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编号:E************001),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答疑如下:
1、本项目为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项目全过程咨询。商物粮行业工程有其特殊性,对工艺、设备、安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工程设计单位在本招标项目中占有重大比重,仅靠监理单位的其他工程业绩无法完成覆盖商物粮行业工程的所有专业技术领域。然而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总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都仅针对联合体牵头人(监理单位),且仅为普通全咨项目未体现商物粮行业项目的特点,未将工程设计单位商物粮行业业绩列入评分,存在明显不合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设置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总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评分条款符合项目实际,未违反相关规定。
2、本项目为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项目全过程咨询。商物粮行业工程有其特殊性,对工艺、设备、安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工程设计单位在本招标项目中占有重大比重,比重远远超过监理单位,标书规定联合体投标必须以监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显存在不合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请阐述本项目监理单位牵头的合理性必要性。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要求符合项目实际建设管理要求,未违反相关规定。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