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公安局委托我司对漳州市东山县人工智能反恐指挥中心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安局,地块面积12684.38m2,地块中心坐标为11************公安局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内容,本地块用地规划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
、调查内容
调查单位在收******居民等单位与个人开展了人员访谈,并结合场地现场踏勘情况,制定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对地块进行了土样品检测分析等工作。
三、调查结论
基于现场所采集的样品检测与分析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检测点各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800-2018)第一类用地选值,调査地块历史为为林地、荒地,判断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査,该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四、报告编写单位信息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蓝田开发区林路42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