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我院刑事科学技术系《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研究》标准品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024年9月5日,刑事科学技术系组织3人采购小组在监督员郝艳丽******有限公司代表曹芳琦进行了谈判,本项目预算人民76433元,经协商,投标单位报价为人民币76433元,最终成交价为人民币76433元。双方对此确认无误。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投诉电话:0591-******。
公示期限为本公示之日起1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