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现对该宅基地进行公开安置分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溪村大陂新村宅基地安置分配项目(第一批次)
2、项目地点:诏安县梅洲乡梅溪村
3、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于2024年7月24日通过农转用审批。此次安置分配共有18宗宅基地。根据第三方评估公司得出如下表:
注:具体规划户型图详见后附平面图。
4、建房要求:
(1)安置在梅溪村大陂新村宅基地的村民,需要按照“诏政综【2020】27号文印发关于《诏安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诏委办【2022】24号文关于印发《诏安县建立健全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进行申请,待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2)安置户必须严格遵守村委会制定的建房规定,建设模式为“统规自建”,按照规定建设,统一地平,统一外墙装饰;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主体和外墙装修完整;安置户必须按照建设审批申请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安置户在通过宅基地及建房审批后,需24个月内完成立面、外观和屋顶装饰建设。
二、招标方式
公开安置分配
三、分配的对象
1、凡报名参加此次宅基地分配的对象必须是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户籍地在诏安县梅洲乡梅溪村的自然人(户籍所在地以户口簿为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的文件精神,报名对象需要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凡报名参加此次宅基地分配的对象:按照文件“一户一宅”标准家庭人口3人以下(含3人)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80m2,4-5人的不得超过100m2,6人以上的不得超过120m2。
******居住人口数多于户口本登记数的,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且必须于建房申请前完成户口迁入,否则视为放弃安置分配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村集体收回重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安置分配。
3、一户口本仅限户内成员一人参与宅基地报名,每一户口本只能分配到一间宅基地,如已分配,不再参与后续的摇号。如参与报名的村民是户内成员的妻子但未迁入本村户口,则需提供结婚证明(如:结婚证)。
注:①报名115m2宅基地的投标人若未分配到宅基地可参与82.8m2、90m2和92m2的摇球分配,如已分配,不再参与后续的摇号。
②所有退休回乡干部职工以及公职人员不得参与此次宅基地的安置分配;
③报名时需提供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2份)(所提供的材料都需签字按指纹)。
4、报名结束后,村委会将报名名单进行资格审核上墙公示并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村委会收集反馈意见,并于公示期满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就报名名单及公示期反馈意见于大会上进行资格审核并表决,对不满足住房困难的或无房户要求的,将通知不进行本次安置,并将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四、分配方式
采用随机抽取中标法。
五、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提交保证金时请用信封袋密封,注明投标人名称。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写明投标人的姓名。
(4)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宅基地规范建设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申请退还;不中标者保证金当场退还。
(5)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天内缴纳基础配套设施费并到村部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招标人可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重新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否则,招标人可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根据相关程序重新确定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若有时),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六、公告时间、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29至2024年12月13日;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2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17:30,逾期不侯。
报名地点:诏安县梅洲乡梅溪村村部。
报名材料费每户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于2024年12月17日上午8:30时开始签到。
开标地点:诏安县梅洲乡梅溪村村部会议室
除工作人员外,非投标人不得进入投标现场,投标人凭报名凭证、身份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进入招标现场(一户只可派出一名代表参加现场投标),进入招标现场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交头接耳,相互商量;若发现恶意串标,则取消投标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地址及媒介
******人民政府网(************人民政府公开栏、诏安县梅洲乡梅溪村公告栏、梅溪村小微权力监督群。
九、联系方式
******委员会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沈
电话:0596—******
开标现场中一切事宜解释权为招标人所有,本次招投标有关事项由招标人解释。招投标活动现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紧急处理。附件一:
梅溪村大陂新村宅基地安置分配项目(第一批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溪村大陂新村宅基地安置分配项目(第一批次)
2、项目地点:诏安县梅洲乡梅溪村
3、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于2024年7月24日通过农转用审批。此次安置分配共有18宗宅基地。根据第三方评估公司得出如下表:
序号 | 宅基地编号 | 宅基地面积 | 基础配套设施费(元) |
1 | a-06 | 115m2 | 279500.00 |
2 | a-07 | 115m2 | 279500.00 |
3 | a-08 | 90m2 | 212000.00 |
4 | a-09 | 90m2 | 212000.00 |
5 | b-01 | 90m2 | 212000.00 |
6 | b-02 | 90m2 | 212000.00 |
7 | b-03 | 90m2 | 212000.00 |
8 | b-04 | 90m2 | 212000.00 |
9 | b-09 | 92m2 | 216700.00 |
10 | b-10 | 92m2 | 223600.00 |
11 | b-11 | 82.8m2 | 201300.00 |
12 | b-12 | 82.8m2 | 195000.00 |
13 | b-13 | 82.8m2 | 195000.00 |
14 | b-14 | 82.8m2 | 201300.00 |
15 | c-01 | 90m2 | 212000.00 |
16 | c-02 | 90m2 | 218800.00 |
17 | c-03 | 90m2 | 218800.00 |
18 | c-04 | 90m2 | 212000.00 |
注:具体规划户型图详见后附平面图。
4、建房要求:
(1)安置在梅溪村大陂新村宅基地的村民,需要按照“诏政综【2020】27号文印发关于《诏安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诏委办【2022】24号文关于印发《诏安县建立健全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进行申请,待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2)安置户必须严格遵守村委会制定的建房规定,建设模式为“统规自建”,按照规定建设,统一地平,统一外墙装饰;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主体和外墙装修完整;安置户必须按照建设审批申请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安置户在通过宅基地及建房审批后,需24个月内完成立面、外观和屋顶装饰建设。
二、招标方式
公开安置分配
三、分配的对象
1、凡报名参加此次宅基地分配的对象必须是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户籍地在诏安县梅洲乡梅溪村的自然人(户籍所在地以户口簿为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的文件精神,报名对象需要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凡报名参加此次宅基地分配的对象:按照文件“一户一宅”标准家庭人口3人以下(含3人)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80m2,4-5人的不得超过100m2,6人以上的不得超过120m2。
******居住人口数多于户口本登记数的,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且必须于建房申请前完成户口迁入,否则视为放弃安置分配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村集体收回重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安置分配。
3、一户口本仅限户内成员一人参与宅基地报名,每一户口本只能分配到一间宅基地,如已分配,不再参与后续的摇号。如参与报名的村民是户内成员的妻子但未迁入本村户口,则需提供结婚证明(如:结婚证)。
注:①报名115m2宅基地的投标人若未分配到宅基地可参与82.8m2、90m2和92m2的摇球分配,如已分配,不再参与后续的摇号。
②所有退休回乡干部职工以及公职人员不得参与此次宅基地的安置分配;
③报名时需提供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2份)(所提供的材料都需签字按指纹)。
4、报名结束后,村委会将报名名单进行资格审核上墙公示并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村委会收集反馈意见,并于公示期满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就报名名单及公示期反馈意见于大会上进行资格审核并表决,对不满足住房困难的或无房户要求的,将通知不进行本次安置,并将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四、分配方式
采用随机抽取中标法。
五、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提交保证金时请用信封袋密封,注明投标人名称。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写明投标人的姓名。
(4)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宅基地规范建设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申请退还;不中标者保证金当场退还。
(5)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天内缴纳基础配套设施费并到村部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招标人可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重新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否则,招标人可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根据相关程序重新确定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若有时),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六、公告时间、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29至2024年12月13日;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2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17:30,逾期不侯。
报名地点:诏安县梅洲乡梅溪村村部。
报名材料费每户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于2024年12月17日上午8:30时开始签到。
开标地点:诏安县梅洲乡梅溪村村部会议室
除工作人员外,非投标人不得进入投标现场,投标人凭报名凭证、身份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进入招标现场(一户只可派出一名代表参加现场投标),进入招标现场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交头接耳,相互商量;若发现恶意串标,则取消投标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地址及媒介
******人民政府网(************人民政府公开栏、诏安县梅洲乡梅溪村公告栏、梅溪村小微权力监督群。
九、联系方式
******委员会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沈
电话:0596—******
开标现场中一切事宜解释权为招标人所有,本次招投标有关事项由招标人解释。招投标活动现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紧急处理。附件一:
梅溪村大陂新村宅基地安置分配项目(第一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