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天津车辆段2025年超声波探伤仪小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方式: 谈判 分类: 货物发布时间: 2024-12-03 07:11:16
******有限公司天津车辆段2025年超声波探伤仪小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CRMZD2024-TP644 )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有限公司天津车辆段2025年超声波探伤仪小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天津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NDC型超声波探伤仪小修、BLC型超声波探伤仪小修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包:NDC型超声波探伤仪小修; A02包BLC型超声波探伤仪小修。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4.1 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09:00至2024年12月9日17: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线下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9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17: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010-95306-8)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招标(试)-购买采购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989)-待审核通过后完成购买采购文件。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A01:200元、A02: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09:00,地点为天佑大厦会议室(地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蜂窝路15号),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天津车辆段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经路二号
邮编:300012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
传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100073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8.其他
************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8************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3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报价者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谈判的,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有限公司电子平台中的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谈判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2024年12月3日
附件1
采购公告附表(项目编号:CRMZD2024-TP644)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图号/材质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A01 |
|
NDC型超声波探伤仪小修 |
|
台次(小修)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天津车辆段 |
项目含小修及计量检定。每台探伤仪每年2次小修、1次计量 |
台次(计量)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天津车辆段 |
||||||
2 |
A02 |
|
BLC型超声波探伤仪小修 |
|
台次(小修)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天津车辆段 |
项目含小修及计量检定。项目含小修及计量检定。每台探伤仪每年2次小修、1次计量 |
台次(计量)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天津车辆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