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
第一批辅机(给水泵)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85
补 充 通 知(2)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第一批辅机(给水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5)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和修改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补充通知(1)“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三、支付条款,到货款:在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的货物到达项目现场,交付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收到卖方下列分批装运文件,同时买方收到以下文件,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给卖方设备合同价格的20%,作为到货款”。
调整为:到货款:在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的货物到达项目现场,交付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收到卖方下列分批装运文件,同时买方收到以下文件,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给卖方设备合同价格的20%,作为到货款”。因买方原因未及时办理到货验收或非卖方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迟,该笔款项的支付不晚于到货后3个月。
2、本项目补充通知(1)“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三、支付条款,试运款:全部设备顺利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交后,同时买方收到以下文件,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给卖方设备合同价格的10%,作为试运款”。
调整为:试运款:全部设备顺利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交后,同时买方收到以下文件,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给卖方设备合同价格的10%,作为试运款。因买方原因未及时开展试运工作、未顺利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或非卖方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迟,该笔款项的支付不晚于到货后9个月。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